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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呈祥电工电气有限公司连续抽检不合格,换货抽检仍不合格;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终止;列入黑名单3年。

2021-09-10 09:470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山东省呈祥电工电气有限公司在2018年供应的货品连续抽检不合格,换货抽检仍不合格;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终止。

处理措施: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八款 规定:2018年11月9日-2021年11月8日在新疆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中列入黑名单3年。

处理范围:所有物资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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