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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安徽电力:1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16起

2020-01-10 09:260

 1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9年12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安徽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70起,其中1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16起。
 
 
这16起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均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其中15起的处理均涉及质量问题,涉及产品均为配网设备协议库存产品。
 
这15起不良行为处理中,4起的处理期限为2个月,涉及具体产品为电缆附件(2起)、水泥杆、复合绝缘子。
 
9起的处理期限为4个月,涉及具体产品为:综合配电箱(3起)、变电成套设备、电缆附件(3起)、10(20)导地线、瓷绝缘子。1起的处理期限为6个月,涉及具体产品为电缆附件。1起的处理期限为8个月,涉及具体产品为综合配电箱。
 
剩余的1起新增不良行为处理,由于涉及的供应商在供应国网太和县供电公司的电能计量箱、配电箱和柱上断路器物资时,不按期交货,项目单位多次催货均无结果。且经省公司协调约谈后,供应商仍拒不整改,项目多次督促仍未供货。目前该供应商既不供货也不同意解除合同,一拖再拖已严重影响工程。因此被处以所有物资品类在安徽公司招标中列入黑名单1年的处罚。
 
同时,国网安徽电力在通报中表示,新修订的《细则》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对于发生在2018年11月1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7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在这次通报处理的的70起不良行为中,仅有1起不良行为的处理是按照2017版《细则》规定执行。
 
国网安徽电力还特别说明,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相关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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