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检查发现,高义钢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长期将大量钢渣违法倾倒,带来严重生态环境隐患。21日晚,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此进行了通报。
高义钢铁始建于2008年7月,位于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狄庄村,占地1200亩,是一家大型企业。公司现有炼铁、炼钢、轧钢生产线,年产生铁400万吨、粗钢300万吨、特钢160万吨、发电量4亿千瓦时。
督察组介绍,该公司至今尚未建设固定的钢渣处置场,所产生的钢渣以随意填埋为主,少量综合利用。根据山西省提供的资料,仅2018年以来,该公司就产生钢渣31.4万吨,其中水泥厂综合利用仅为2.82万吨,不到9%,剩余超过90%的钢渣和历年来产生的数百万吨钢渣分别倾倒于桥东、闫家、南李、龙泉等村庄的农地上,部分用于场地和道路铺垫。
特别是2017年5月山西省三维集团因违规倾倒固体废物被媒体曝光并严肃查处问责后,依然没有引起高义钢铁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在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被群众举报后,整改敷衍了事。
督察发现,早在2015年7月,高义钢铁就被原环境保护部查出恶意偷排、数据造假等问题,2015年8月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以“山西运城:高义钢铁顶风造假污染直排”为题进行了报道。2017年5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群众多次举报高义钢铁烟囱冒黑烟、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本次督察又发现高义钢铁违法大量倾倒、填埋钢渣。企业无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长期大量违法倾倒、填埋钢渣,不仅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而且侵占毁坏大量耕地,性质恶劣。
督察介绍,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西华丰冶炼集团有限公司2×630m3锰铁合金高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指出,“为保证固体废物长期稳定地得到妥善处置,你公司必须在备用渣场启用前对其进行规范化建设,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运城市环境保护局在高义钢铁年产100万吨特钢工程项目和年产120万吨球团生产线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中指出,“合理处置固体废物,严防二次污染。”
但高义钢铁无视环保要求,长期任性而为,没有按要求建设渣场,导致大量钢渣被违法倾倒或填埋。填埋于各处的钢渣都没有做任何防护,尤其是桥东村填埋地距离汾河直线距离不足400米,对汾河水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督察发现,高义钢铁随意倾倒废渣,除了对汾河水环境带来威胁外,还占用了包括基本农田在内的大量耕地。山西省提供资料显示,2010年至今,除综合利用外,桥西村钢渣占地15.93亩,其中耕地0.84亩;龙泉村钢渣占地5.49亩,其中基本农田5.04亩;南李村占地0.33亩,其中耕地0.3亩;中苏村占地11.19亩,其中耕地3.4亩;桥东批发市场处占用耕地27.25亩。5处合计占用耕地31.78亩、基本农田5.04亩。
督察组表示,高义钢铁钢渣随意倾倒带来重大生态环境隐患,有多方面原因。一是企业藐视法律。作为污染防治责任主体,高义钢铁多次被举报违法排污,但依然我行我素,其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另外,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性质恶劣。二是政府监管缺位。高义钢铁违反多项法律法规,并被屡屡举报,运城市和新绛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敢动真碰硬,放任企业违法行为。
督察组表示,已将上述问题转交地方,要求地方依法查处到位,对涉嫌犯罪的,应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