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电弧焊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36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电弧焊机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15579.1-2013《弧焊设备 第1部分 焊接电源》标准的要求,对电弧焊机产品的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发热、风扇堵转、短路试验、过载试验、输入回路接线端、额定空载电压、型式检验的约定负载电压值、输出回路连接、防触电装置、允差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型式试验的约定负载电压值、额定空载电压、允差项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