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无锡市新阳光电缆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无锡市新阳光电缆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无锡市新阳光电缆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该供应商供应三明地区的架空绝缘导线在抽检中发现直流电阻不合格,且不配合三明公司约谈工作。
处理措施:2018年7月26日-2018年9月25日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招标的架空绝缘导线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在此期间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处理范围:架空绝缘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