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资料介绍,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是省政府“30家重点联系企业”之一的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到如今已拥有资产总额82亿元,占地800多亩,拥有员工1500余人,在“十二五”初率先成为乐山市首家百亿企业,公司是中国民营500强企业。
2011年,西南不锈钢生产不锈钢热轧板63万吨,酸洗白卷34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25亿元。此外,公司正在全力建设二期70万吨/年不锈带钢退火酸洗生产线项目和热轧技改项目,计划3—5年时间内,形成集不锈钢冶炼、不锈钢热轧、退火酸洗为一体的不锈钢产业链,实现销售收入300亿元、利税30亿元。
在这一宏伟蓝图进展不明之时,西南不锈钢轰然倒下。
早在2017年12月,江苏兴隆防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隆公司)以西南不锈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西南不锈钢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不过,法院1月11日裁定,不予受理兴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其后,兴隆公司不服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26日作出(2018)川11破终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2017)川1111破申3号民事裁定;二、由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兴隆防腐设备有限公司对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院于2018年4月28日裁定受理,并于同日指定西南不锈钢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据沙湾区法院查明,其受理兴隆公司申请西南不锈钢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在7月27日主持召开了第一次网络债权人会议。该次会议听取了管理人作的履职报告,对破产债权进行了核查。据管理人提供的审计报告反映,截止4月28日,西南不锈钢公司资产总额为208135万元,负债总额为100781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996770364.30元,资产负债率为484.21%。西南不锈钢公司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严重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目前,既无重整投资人参与对债务人的重整投资,也无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向本院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
沙湾区法院认为,西南不锈钢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原因,至今无人向本院申请破产重整。为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对西南不锈钢公司进行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