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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三起疑触电身亡事件,律师:电力设施经营者或须担责

2018-06-12 10:220
         6月8日,受台风天气影响,广东肇庆市、广州市、佛山市先后发生疑似触电身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一天三起疑触电身亡事件,律师:电力设施经营者或须担责

事发地点位于佛山禅城区汾江中路花园购物广场正门公交站。 南方都市报 图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6月8日19时许,一对母女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花园购物广场正门公交站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件疑因公交广告牌漏电导致。当日,广州市白云区、肇庆市鼎湖区分别有人倒地后死亡,众多网友称疑触电身亡。目前,这两起事件仍在调查中,均未排除触电发生意外的可能性。

 

对此,6月11日,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向澎湃新闻表示,对于触电死亡事件,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 ,就是不以过错作为侵权责任的要件,只要有损害结果,且不能证明是受害者故意,电力设施经营者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几个部门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天三起疑触电身亡事件


6月8日,高考第二天,受台风“艾云尼”影响,广东多地暴雨。

 

据中国天气网广东站8日上午发布的信息,6月8日,广东珠江三角地区及阳江、云浮、汕尾、河源等地出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肇庆、佛山、中山、珠海、汕尾等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广东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


相关照片及视频显示,6月8日,广东多个城市的市区出现水浸街现象。随后,肇庆、广州、佛山相继传出“有人疑触电身亡”的消息,相关视频更是在网络疯传。

 

6月8日11时许,肇庆市鼎湖区新八区枫苑路有一男子突然倒地,众多网友称该男子触电身亡。6月10日,鼎湖区委宣传部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称,该男子已死亡,生前是否触电还在调查中,尚无结论,也没有排除触电身亡的可能性,有调查结论会对外公布。

 

澎湃新闻6月9日报道,6月8日17时许,广州白云区某交通运输职业学校一名17岁学生回家途中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学生的父亲向澎湃新闻提供一份抢救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推断)书显示,死者死因为“电击伤”,死于6月8日。


对于该事件,广州供电局此前接受“南方+”采访时称,经排查,附近也没有广州供电局的电力线路和设备,更没有发生网友所称的“电箱爆炸电死多人”等情况,现场水浸约40厘米。

 

6月11日,广州供电局官方微博@广州供电 再次通报称,截至6月11日13时,经过排查,在台风“艾云尼”影响的特大暴雨中,广州供电局所管理的电力设施,没有发生漏电伤人事件,并呼吁各用电单位与个人,要注意做好自身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漏电伤人。 当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对外通报称,暂不排除触电发生意外的可能,具体死因有待法医及供电部门专家的进一步鉴定。

 

第三起疑触电身亡事件发生于佛山禅城区一处公交车站。据禅城区政府新闻办6月8日晚对外通报,6月8日19时许,一对母女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花园购物广场正门公交站触电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交通部门关闭区内所有公交站牌电源,组织人力连夜开展排查,相关部门正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对于该事件,南方+ 6月8日晚报道称,据初步了解,疑似公交广告牌漏电,公交站已被围蔽。随后,禅城供电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勘查,发现花园广场触电情况系购物广场前公交站台广告牌漏电导致,已通知路灯所停电。

 

律师:电力设施经营者或要承担责任


通过检索公开新闻报道,澎湃新闻发现,“暴雨天引发触电事件”时有发生。

 

2012年7月21日,北京发生暴雨到大暴雨天气,全市平均降水量170毫米。截至7月22日17时,共因灾死亡37人,其中溺水死亡25人,房屋倒塌致死6人,雷击致死1人,触电死亡5人。7月21日晚,燕山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所长李方洪在帮助转移被困村民中,不小心扶上了一根漏电的电线杆斜拉线倒在了水里,因公牺牲。

 

2016年7月下午6时到晚8时许,河南开封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接到4起市区人员触电报警,接回5位伤者。开封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负责人证实,截止19日22时40分,收治的5位伤者已有4人死亡,1人生命体征稳定,已脱离危险,正在观察。5人均在室外触电,触电原因包括电线跌落、电线老化、空调漏电等。

 

据中新网2013年8月12日报道,2013年8月11晚,河南郑州市一名男子不幸在雨中触电身亡。这是郑州一周内的两场大雨中,第4个触电身亡者。

 

据华西都市报2016年8日1日报道,2016年7月30日晚,四川乐山市五通桥城区,两名年轻男子触电倒地身亡。经初步调查,系路灯杆漏电导致两人触电死亡。

 

另据当地媒体2017年5月18日报道,2017年5月15日,广州白云区景泰街辖区某处,一名20多岁男子接触护栏时触电受伤。40多岁的市民曾先生路过时施以援手,却也触电受伤。供电部门回应称,目前两名触电人员伤势稳定。发生触电的原因是事发前有一辆大货车撞坏了人行道护栏,受损的护栏使该处的路灯地下低压电线绝缘遭到损坏,加之暴雨,路人接触护栏受伤。

 

2018年6月8日,广东发生三起疑似触电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认为,此事暴露了目前电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广州一位从事用电检查工作的业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一般而言,供电部门给居民、企业、单位等供电时,高压线至变压器、电表等部分,由供电部门负责维护,其他部分由用户自行负责,若发生意外或事故,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像交通杆、广告牌等,一般由路灯所负责。

 

该业内人士表示,多数情况下,会安装漏电开关保护,若发生漏电等现象,且漏电开关没坏,会跳闸保护。下雨天,如果全部浸水,有漏电现象,一个漏电开关成功跳闸,但无法使漏电开关的线路前端也掉电,故需要多重保险,线路前端也需有相应的漏电开关。

 

在触电事件中,相关责任该如何划分?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向澎湃新闻表示,对于触电死亡事件,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 ,就是不以过错作为侵权责任的要件,只要有损害结果,且不能证明是受害者故意,电力设施经营者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几个部门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导致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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