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济宁亨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济宁亨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济宁亨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
处理措施:2016年2月29日-2019年2月28日,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系统招标采购活动中取消中标资格
处理范围:所有物资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