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桂东电力方面称,动力车间在备案登记时,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未明确要求自备电厂需纳入国家统筹规划,因此动力车间在没有纳入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火电建设规划的情况下取得了贺州市发改委颁发的备案登记证。除此之外,该项目还取得了土地、林地、环评、水保、压覆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全部审批。在当时的政策环境下,该项目的开工建设具备合规性。此次停建是由于近年来国家加强对燃煤发电的管控,政策收紧原则下被追溯的历史遗留问题。
桂东电力方面坦言,动力车间问题涉及层级较高,虽然贺州市发改委和自治区发改委对该事项高度重视,但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尚未对恢复建设事项做进一步指示。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有效落实相关通知意见,必要时将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相关纳入规划所需的申请文件并研究后续建设问题。
据了解,2014年9月3日,广西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业主桂东电力向贺州市发改委报送了请求开展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建设内容包括异地搬迁桂东电子现有1至3期的厂房、生产线,并择机建设4、5期工程(用电量将达到38亿千瓦时),同时配套建设产业自备电厂(亦称“动力车间”)。动力车间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预计投资总额为29.4亿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已投入超过20亿元,投入比例超过投资总额的70%。
2月24日,桂东电力对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中称,动力车间停建后,公司积极与各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并起草了《关于支持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动力车间建设有关情况的请示》,通过贺州市政府逐级向上请示对动力车间恢复建设,必要时公司将向有关部门补充报送纳入规划相关申请文件,目前公司正在等待相关主管部门的进一步指示。
“恢复建设需取得国家发改委同意,目前公司尚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进一步指示。”桂东电力方面称。
对于此次停建带来的影响,桂东电力方面表示,动力车间停建期间,公司仍可与目前保持一致,在枯水期或下游客户需求大于公司自有电厂所发电量时,公司将向南方电网及其他小水电采购电力,满足下游需求,并将外购电售给下游终端客户。因此,动力车间的停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