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本平台经营秩序,本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平台建立消费者、平台用户、社会专家等外部评价通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而不断完善平台内部治理规则。
第三条 本平台在首页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及投诉邮箱。
第四条 平台会对入驻商家、商品或服务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审核,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平台会依照相关管理规范进行违规处理。
第五条 本平台对入驻的商家、商品或服务采取信用等级制管理,95分以上的为A类,80-95分的为B类,60-80分的为C类,60分以下的为D类。
第六条 本平台对入驻商家、商品或服务的赋分采取扣分制,默认的分值为100分。以消费者的投诉、政府部门或平台自检抽查结果为标准,每个核实的违规5-10分。以平台自检及政府部门、社会专家的评价为补充依据,根据违规程度每次扣10-20分。
第七条 本平台对于A类商家、商品或服务提高搜索排名。对于C类、D类商家、商品或服务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屏蔽、删除账号等管理措施。
第八条 本评价制度向社会公示,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1年7月11日